保额:24100元(至28岁)十10000元(至88岁);
住院医疗*10000元:330元;
保费:3650元(17年/次)十1410元(20年/次);
年缴保费:1--17年:5060元;18--20年;1410元;
*为一年期险,被当年缴费保当年.未计入年保费;自由选取。
二.保险利益解析:
保险利益示意图:
A:领取利益部分:(参见上图)
1.被保险人年令每奉单的年度领取生存金至66岁;领取公式为:(10000十累积年度红利)*8%;
2.18.19.20.2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4次大学教育金:4820元十当年对应的累积年度红利的20%;其中19.21周岁奉单.需加领生存金;
3.22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教育深造金:14460元十当年对应的累积年度红利的60%;
4.2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立业金:19280元十当年对应的累积年度红利的80%;同时当年岁数奉单.需加领生存金;
5.2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婚嫁金:19280元十当年对应的累积年度红利的80%十终了红利;"成长阳光"两全保险滿期终止;
6.28岁后,被保险人岁数奉单.继续领取生存金至66岁;
7.66岁领取祝寿金:10000十66年累积年度红利十当年生存金;合同继续有效;
8.67--88岁毎年领取养老金:领取公式为:(10000十累积年度红利)*8%;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当年养老金十终了红利;本保险规划滿期终止;
9.被保险人因意外或60天后疾病住院.每天补贴20元.最多补贴180天/年;400以上医疗费用按70%--95%比例报销.年报销额度10000元;
B:生命风险责仼部分:
1.被保险人18周岁前发生生命风险事实,按30000十"成长阳光"全部所交保险费十累积年度红利的现金价值,赔付身故保险金;如总赔付额超过伍万元.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被保险人18周岁至2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发生生命风险事实,保险公司赔付:3*(24100元十对应累积年度红利)十30000元十对应累积年度红利。
3.28--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发生生命风险事实,保险公司赔付:30000元十对应累积年度红利。
4.;被保险人66周岁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发生生命风险事实,保险公司赔付人民币15000元十累积年度红利;
C.豁免权:
1.投保人(即父母之一)豁免权:
投保人在"成长阳光"缴费期间內,如发生身故或身体全残。从身故或全残确定之日起,豁免"成长阳光"剩余全部期交保险费,保险责仼继续有效。
2.被保险人豁免权:
"富贵人生"缴费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全残,豁免"富贵人生"剩余全部期交保险费,保险责仼继续有效.全部保险利益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