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3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4362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1、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额的3倍)
18周岁给付教育保险金2.4万元(基本保额的80%)
22周岁给付立业保险金2.4万元(基本保额的80%)
25周岁给付婚嫁保险金2.4万元(基本保额的80%)
30周岁给付满期保险金1.8万元(基本保额的60%),合同终止。
2、红利保险金
享受世界双500强,中国最大投资机构中国人寿的分红,复利累积到30岁时红利为48884元,能够真正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做到资产的保值增值。
说明:该红利为假设计算,实际红利可能高也可能低,以实际经营状况而定。
3、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额的3倍)
18岁前身故,给付所交保费的120%,18岁后身故,总共给付9万元
4、投保人豁免保费
投保人发生身故或高残的,免交发生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5、成长保险金(每年基本保额的50%)
投保人豁免保费的,从发生之日起每年给付孩子1.5万元,直至18岁。
6、利益说明
a投保人交费2年发生豁免保费,客户可享受的总利益为:总交费=4362×2=8724元,
总收益=1.5×16④+2.4×3①+1.8①+4.884②=378884元
b投保人无忧客户可享受的总利益为:=2.4×3①+1.8①+4.884②=138840元
具体内容以《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障(分红型)》条款为准。分红是不保证的,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