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很多家长购买保险送给孩子作为节日礼物。不过,与往年相比,今年未成年人保险政策出了一则新规,因此,家长在购买时,最好了解保监会新政内容及政策变化相关背景,清楚自己的保单权益,以便适时调整或补充相应保险保障。
未成年人死亡赔付金提高
今年少儿险最大的调整是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统一调整至10万元。按照中国保监会要求,自2011年4月1日起实行。
最早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理赔限额的规定,出现在保监会1999年3月执行的43号文: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之后,在2002年3月执行的34号文中,保监会方面曾对限额进行了微调,即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把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上限提高到10万元,其他地区不变。当时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防止投保人因利益驱使、对被保险的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
看已购产品是否有微调
政策的微调,是否会对相关产品产生影响呢?友邦保险相关人士表示,在购买涉及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险种的时候,可根据自身的承担能力选择最高至10万元的保额。而之前已经购买过的,有必要将已有的保险情况做个清楚的归纳,以避免多项保障累计后,保额超过10万元上限,从而造成超额投保浪费资金;而保额未足够的则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考虑增加保额至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