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人身保险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在此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建议投保人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保险金按照自己意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