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住院期间,宛宛接受的大多为推拿、运动疗法、水疗等,几乎没有做过仪器检查。只是在第二次的《住院病案》中,有一张MRI诊断报告单:“检查部位:头部MRI(1.5-T)扫描”,“影像诊断意见:周围性脑积水。”
史先生说,之所以相继3次住院,是因为医院提供的推拿、按摩、水疗等服务挺令人满意,女儿做完后的效果也挺好,再加上住院后有了病床,家长感到很方便。
保险让他傻了眼
如果没有今年发生的事,在史先生心里,辽宁中医康复中心为他留下的回忆是美好的。
今年3月,史先生带宛宛去哈尔滨亲戚家串门。不料,宛宛突发高烧,被送到当地医院后,诊断为肺炎,需住院治疗。半个月后,宛宛被接回沈阳,再一次发高烧,被诊断为:
急性支气管肺炎,收住院治疗。
10天后,宛宛康复回家了。这时,史先生想起来,去年7月,他为女儿办理了一份商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女儿这两次住院的自费部分,保险公司都应依据不同比例给予赔付。他粗略算了一下,费用约8000多元。
然而,史先生很快接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通知书》:“不予赔付原因: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确诊脑性瘫痪,但向我公司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故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本次索赔不予赔付,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