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大疾病方面,我建议如下:
1、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免责条款有几条;
2、若有不测,何时可以理赔,是发现早期可以理赔吗还是达到重大以后才可以理赔呢?
3、若不幸患有重大疾病了,是否还有第二次、三次的理赔?
4、保障的疾病种类,不是越多越来,而是要包括全身就好。有些保险公司的疾病种类虽多,但却是细分的种类,有疾病是种属关系的(比如保障范围是广东和保障范围是深圳,这样的种属关系,当然是广东的范围广了),所以要认真看清楚疾病的种类。
5、若不测,是否保费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主合同是否终止呢,主合同的保障利益是否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