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忽视豁免: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一般规定,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交费能力,可以豁免未交的保费,合同期内,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仍然有效。上述案例中,如果林先生为孩子投保时附加了豁免保险,那么就用不着退保,孩子的保障利益依然存在。
黄宜平提醒:各个保险公司对豁免的定义不一样,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或者重大疾病均可以豁免;也有的豁免条款规定,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还有的公司规定只有意外身故才可以豁免,疾病身故或者全残不在豁免范围之内。建议家长选择时最好问清楚详细的豁免条款。
另外,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没有这种功能。所以豁免要附加在长期缴费的保险才有效。
不要遗漏社保:目前,很多城市都将未成年人列入社保范围,比如在上海,孩子可以享受三项社会保障:独生子女保险,少儿社保,少儿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因此在宝宝刚出生时,家长就不要遗漏了为宝宝办好这三项社会保障。
黄宜平认为,社保是“低水平、广覆盖”,尤其是医疗保险面临不少的限制。所以还需商业保险弥补社保的缺口与不足,以及成年后的终身保障,为孩子经济独立前储备医疗费用。孩子的教育金准备,商业保险也是解决的一种有效途径。
不要重复投保:虽然生命无价,但有一个群体的死亡保障总额保险界是有限制的,就是少儿。由于少儿属于弱势群体,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也就是为了防止父母为获得高额保险金而导致儿童的死亡,所以世界各国对以儿童死亡为给付要件的保险保障额都有所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每一个孩子的最高死亡赔付是5万元(上海、广州、北京和深圳四地为10万元),也就是说家长给孩子买人寿保险时,孩子死亡给付的累加保障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也是无效的,只是徒增保险费支出而已。
黄宜平提醒,家长在为孩子投保商业保险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经有了哪些保障,还有哪些缺口是需要由商业保险来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