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监会下发的95号文件《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新规实行前,以上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但赔付最高限额往往不止5万元,各保险公司一般有变通的方法。”一家寿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个人业务部的相关人士说,出现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除了按照规定赔付5万元,还会以退还已缴交保险金方式,给付投保人一笔钱。保险公司以此做法吸引更多的客户。
根据新规,10万元限额,并不是针对单一保险产品的限额,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父母在不同保险公司中所有相关保单总保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不管投保人买了多少份保险,赔付最多不能超过10万元。
应更关注低保额的产品
新规的推出正在改变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思路。“成年之前和成年之后,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额将有所区分,这是今后产品设计的一个趋势。”太平洋寿险福建分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助理陈明熙说。根据他的说法,今后的产品设计,保险公司将调低成年之前的身故赔付保额,调高成年之后的身故赔付保额。
陈明熙建议,投保人在为孩子投保时,应选择低身故赔付保额、高教育金、高婚嫁金、高重大疾病赔付保额的产品。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终身型保险更受家长的喜爱,而对于单一的健康险、重大疾病险,较少受到关注。比如,在榕几家大型的寿险公司,终身型寿险的销售量所占比例超过了70%,而少儿健康险、重大疾病险并不叫座。“许多家长认为,给孩子投保,就一次性购买有终身保障的产品,好让孩子的保障一步到位。”陈明熙说,但终身保障型产品比较适合资金较充足的家庭。
对于资金有限的家庭来说,陈明熙建议,可购买少儿健康险、重大疾病险,这样,父母少付保费,就可以给孩子一个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