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婴儿入户(深圳市公安局网站):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母亲户口在广东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5.政策内生育二孩的需提供2孩生育审批表及2孩生育证明,同时提供其他子女的户籍资料;
6.超过1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
办理程序
1.婴儿父母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2.政策内生育1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对双胞胎或多胞胎面视无异议的,由派出所受理后当场核准办理;3.政策内生育2孩,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出具受理回执,逐级呈报分局、市局主管部门核准;4.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第一步:集体户口去借出户口卡及复印首页并盖章
1、需要证件:户口人身份证。
2、到人才中心领户口加盖公章了的首页复印件(罗湖区不准借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