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重要提示:
1.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含年度红利)为“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不含红利)”与基本责任下“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如约定有可选责任,还包括可选责任下“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上述“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不含红利)”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如约定有可选责任,还包括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与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祝寿金为祝寿金(不含红利)与可选责任下“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
3.“累积生息账户金额”为未领取的关爱年金及生存保险金(如约定有可选责任,还包括祝寿金)按累积利率累积的金额。最后一个保单年度末的“累积生息账户金额”包含了应在满期时领取的关爱年金及生存保险金,如投保人在最后一个保单年度末退保,则“累积生息账户金额”应扣除满期时的关爱年金及生存保险金(如约定有可选责任,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所对应的“累积生息账户金额”包括了可选责任终止时的祝寿金以及可选责任的终了红利,如投保人在该保单年度末退保,则“累积生息账户金额”应扣除该保单年度末的祝寿金及可选责任终了红利)。
4.犹豫期结束后、合同生效一年内,退保金为基本责任下“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如约定有可选责任,还包括可选责任下“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合同生效一年后,退保金为基本责任下“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如约定有可选责任,还包括可选责任下“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退保时累积生息账户中有余额的,本公司将累积生息账户余额与退保金一并给付。
5.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及可选责任终止时给付。注:本产品的保险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