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门诊、急诊费用,保险公司每次100元免赔额,赔付比例80%。
儿童走失慰问金10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若未成年子女在保险期间内不明原因的走失,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30日内经警方证明仍未发现失踪儿童,保险公司将给付儿童走失保险金1万元。
儿童绑架勒索津贴200元/天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绑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绑架勒索津贴200元/天,直至脱离绑架。绑架期间超过24小时后未满24小时者按一日计。每一保险年度保险人最高给付补偿日数以30日为限。
儿童公共场所个人责任50000元
若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因其行为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个人责任赔偿而发生的费用损失,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险公司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