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保险责任 给付金额 保障说明
意外身故5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残疾5万元
按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查看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意外住院
5万元
医疗费用免赔50元,赔付比例90%
意外门诊5000元
医疗费用免赔50元,赔付比例90%
少儿重疾1万元
本产品包含15种重大疾病保障,保险期间,等待期后医院确认被保险人初次罹患条款规定的15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特别说明
等待期
3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投保人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典型案例
小贝贝12周岁,父母为他参加“少儿平安”少儿综合意外险计划,年缴保费100元。保险期间内,小贝贝上体育课的时候,在操场的双杠上摔下来,导致头部磕破,四肢摔伤。小贝贝花费了合理的门诊费用6000元,花费了合理住院费用80000元,合计支出86000元,其可得到保险公司的如下赔偿:意外门诊费用:(6000-50)*90%=5355,实际赔付5000元。(意外门诊最高赔付5000元)意外住院医疗:(80000-50)*90%=71955,实际赔付71955元。(意外住院保额5万,法定上课期间内导致的意外住院费用保额10万),赔偿合计:769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