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西安城镇户口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领106元
■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申领
■企退人员可向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申请
本报讯昨日,西安市人口计生委正式启动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凡西安市城镇户口,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领取106元补助。
补助金额从2009年7月1日算起
日前,市人口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发放工作。
按照规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因此,此次补助金发放将补足2009年和2010年的补助金,并将在今年7月1日前集中发放完成。
符合条件者可领取
《办法》中规定发放范围为户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
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超过16岁父母还未领取独生子女证将无法领取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