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重病监护津贴医疗保险2006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本公司按约定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被保险人补偿金。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可达180天。
太平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7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入住医院治疗,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被保险人补偿金。
*若被保险人已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住院费用–社保理赔金额)×90%;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住院费用×70%。
每次最高以约定的补偿金额为限。
太平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2007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进行手术治疗,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被保险人补偿金。
*若被保险人已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手术费–社保理赔金额)×90%每次最高以约定的补偿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给付:实际手术费×70%。
每次最高以约定的补偿金额为限。
太平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0/太平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我们按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按补偿后剩余部分的100%进行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保取得补偿,我们按实际费用的80%进行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