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投保金额的50%给付立业保险金25,000元;
安家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投保金额的50%给付安家保险金25,000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身故,退还少儿保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至25周岁前身故,按投保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本合同终止;
附加分红:
投保后每年按中国人寿投资利润确定分红方案,红利即可年年现金领取,也可以存在保险公司利滚利增值,直至25周岁本合同终止。
康宁定期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投保180天后初患重大疾病之一时,按投保金额给付重疾保险金100,000元,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或自然身故,按投保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00元,本合同终止;
高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按投保金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100,000元,本合同终止;
70岁贺寿金:
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70岁,一次性给付满期贺寿金24,000元,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定义(10大类):
心脏病(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
高度残疾定义(8种):
双目永久失明、两肢关节以上缺失、一上肢及一下肢关节以上缺失、一目永久失明及一上肢关节以上缺失、一目永久失明及一下肢关节以上缺失、四肢关节机能永久丧失、呾嚼及呑咽机能永久丧失、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附加利益:
一、 周转灵活:可凭康宁和鸿运保单申请借款,借款最高额度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
二、合理避税:所有生存金和身故保险金免缴所得税,利息税及遗产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