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英才少儿保险
成才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7500.0元。
立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7500.0元。
安家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10000.0元。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的1.5倍;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保费豁免:投保人在被保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保单权益: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
独生子女综合保险
一、身故/残疾1万元
二、意外医疗(门诊和住院)3000元,50元免赔,按85%赔付。
疾病住院3万元,100元免赔,按等级赔付。疾病观察期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