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示例
金先生为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金宝宝购买10份鸿福人生保障计划,年交保费17310元,3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一、生存金:宝宝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2年可领取1800元,直至终身。上述生存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3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42185.10元,到6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144579.40元,到8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284952.43元,到10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538481.73元。
二、祝寿金:宝宝61周岁后,每5年可领取一次祝寿金9347.4元,最多可领取6次,累计56084.40元。上述祝寿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86周岁时累积祝寿金可达83762.49元,到100周岁时累积祝寿金可达126698.28元。
三、身故保障:18周岁前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18周岁后如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即5000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8%(即56084.4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即2000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8%(即56084.4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身故保险金数额小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则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
一、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二、红利是不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