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51898.73元。(身故金=保险金额的3倍)
健康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1898.73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额的3倍)。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限制。
年年分红金
投保人每年享有分红,红利领取可选择现金领取或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假设按中等红利水平预测,至80周岁累计红利为:483462.13元。
综合收益:
关爱金:105316.46元+祝寿金:151898.73元+分红金:483462.13元=740677.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