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本附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发生重大疾病,无等待期。若申请增加本附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则对于每次增加的部分也适用上述等待期的约定。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如果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给付主险合同保单价值,主险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将按一定比例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
最低保证利率:本产品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对应日利率为0.004795%。
犹豫期退保: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我们退还您所交纳的全部保险费。
解约:在犹豫期后,如果您希望解除保险合同,您可以一次领取您的保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