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享有分红权益。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但红利是不保证的。
疾病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50,000~94,919元。
意外身故/全残: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50,000~94,919元。
生存金: 大学教育金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19、20、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分别给付15000.0元作为大学教育金。
成长基金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将给付40000.0元作为成长基金,同时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