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保障: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10%+4640元);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二、满期领取: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保障金额不断提高,满期领取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三、重疾呵护:若不幸发生合同所列33种重大疾病之一,一年内给付(10万元×10%+200元);一年后,给付10万。
【33大类重疾详细】
1、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急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27、脊髓灰质炎 28、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29、记性坏死性胰腺炎 30、肌营养不良征 31、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32、终末期肺病 33、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