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祝寿金”的提前领取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生存领取日,变更后的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相应调整。
“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它适应广泛的社会群体,无论是少儿、还是中青年人群均可投保。
小朋友,女孩,6岁,父亲为其投保了“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
至尊全能 |
基本保额 |
交费期间 |
保障期间 |
年交保费 |
尊享人生 |
10万元 |
5年交 |
至80周岁 |
50500元 |
附加08定期重疾 | 10万元 |
5年交 |
至80周岁 | 4220元 |
10万元 |
5年交 |
至80岁 |
3430元 |
|
附加住院医疗 |
1万元 |
一次交清 |
1年 |
302元 |
合计期交保费 | 58452元 |
计划利益说明:
一、关爱年金:
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领取,共领取50500元×1%×75次=37875元。
二、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9%, 共领取9000/次×26次=234000元+分红;
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9%,共领取9000元/次×21次=189000元+分红;
80周岁满期时,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
三、累积生息账户:以上1、2、3项默认进入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四、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赔付所交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MAX(可选责任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所交可选责任保费)+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五、保费豁免:万一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免交以后续期保费,但可继续享受相关利益。
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
交费方式: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险利益:独立保额
重疾保险金:若发生附加险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2种重大疾病
六、定期寿险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
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10万元
七、住院医疗:每年可报销最多10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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