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李先生,28岁,为其2岁的小宝宝投保本险1份,年交保费5475元(即:15元/天),初始基本保险金额为3.36万元,交费期限至小宝宝17周岁时止,保险期限至小宝宝28周岁时止,那么李先生及其小宝宝可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本险种是按份销售的,同一被保险人即可以投保1份,也可以投保多份!多投资多受益,少投资少受益,不投资不受益!)
领 取 时 间 |
领 取 项 目 |
领 取 金 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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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时领取 |
大学教育金 |
7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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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周岁时领取 |
同上 |
7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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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周岁时领取 |
同上 |
7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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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周岁时领取 |
同上 |
7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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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周岁时领取 |
深 造 金 |
23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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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周岁时领取 |
创 业 金 |
3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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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岁时领取 |
婚 嫁 金 |
33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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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了红利 |
6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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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累计领取总收益为(单位:元) |
182103(累计总缴保费为:8.76万元) |
显然,您投保本计划的纯收益为 |
94503(即:年均纯收益为3635元) |
其它保险利益→ |
1.被保险人在18岁前身故的,无息返还全部保费+累积年度红利保额的现金价值(即累积年度红利保额的1.5倍以上)+终了红利 。 2.被保险人在18~28岁之间身故的,按有效保额的3倍+终了红利给予赔偿。 3.交费期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高残的,则自动免交以后所有应交的保费,同时本合同所有的利益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