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产品简介】【费率表】【详细条款】【产品答疑】 【专家在线答疑】
产品全称:吉星高照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险种类别:分红险
产品类型: 主险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保险期限:岁满型:至50、55、60、65、70岁
缴费方式:3或5年
产品特色:
轻松理财好处多
轻轻松松投入,无忧无虑拥有,一份投资、多重功效。
满期领取收益好
保额自动递增,满期一笔领取,可作为教育金、养老金……尽享品质生活。
双倍保障身价高
身故全残双倍保障,彰显人生尊严,体现家庭责任。
关爱重疾范围广
33种重疾涵盖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有效规划健康未来。
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基本保额×10%+ 吉星高照所交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累积红利保额+ 终了红利
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
交费方式: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险利益:(独立保额)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3种重大疾病
产品名称: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
险种类别:少儿保险
产品类型: 主险
投保年龄:0岁起
产品特色:
储蓄型险种,规划孩子成年之后和“三十而立”之前不同阶段的重要需求,即在18~28岁期间,按照不同比例给
付大学教育金、创业金、深造金和婚嫁金,同时兼有身故保障功能。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60%给付深造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立业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80%给付婚嫁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含利息)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以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其身故或确定全残之日起免缴剩余的期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