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岁到15周岁
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
保障疾病:
期满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给付"满期创业保险金"1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给付: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元,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0元,保险责任终止。
红利领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创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创业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