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保障利益有以下9项:
●两全保险保障内容:
1、现金领取见下表: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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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岁(大学教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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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创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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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婚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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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0岁(旅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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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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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中等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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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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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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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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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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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万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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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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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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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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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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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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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
(0.75万元*6次) |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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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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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2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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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故:
(1)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不幸身故,则返还保费、现金价值两者的最大值给受益人。
(2)若被保险人18周岁后不幸身故,则返还基本保险金额、保费-已领取的生存现金、现金价值三者的最大值给受益人。
3、豁免保险费:若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身故或全残,则其身故或残废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免交本计划的保险费,保险利益不变。
●附加儿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
4、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伤残保险: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可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保险金额的赔偿,最高可达5万元(不含主险返还)。
5、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本公司将按实际医药费用予以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额可达5000元(不限次数),无免赔额,无全年最高累计限额。
6、每日住院给付:若被保儿童,因意外或疾病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每天可获补偿50元,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7、重病监护给付:若因意外或疾病,需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接受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每天可获补偿100元,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8、手术费补偿:若被保儿童,因意外或疾病进行手术治疗(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手术),将按实际手术费获得补偿,每次手术补偿最高补偿可达5000元(不限次数),无免赔额,无全年最高累计限额。
注:意外事故: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因素所导致的伤害。
疾 病:于相关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90天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