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长购买少儿险,是希望借此来为孩子提供一份长期的风险和财务保障。各种各样的推销少儿保险方法,使众多家长们眼花缭乱,难免在选择与购买的时候误入歧途,让我们看看深圳市的少儿医保政策解读……
参保对象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的未满 18 周岁少年儿童:
1 、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2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 18 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保障范围
1 、住院 2 、大病门诊
住院保障指, 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大病: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七类)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保费:每人每年 150 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 75 元,财政补助 75 元。
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 300 元,市内二级医院 400 元,市内三级医院 500 元,市外医院 600 元。
大病门诊费用,不实行起付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