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而住院治疗的,我们将按其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给付以下保险金:
(以下为1个单位的《信诚附加少儿住院医疗费补偿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若被保险人选择多个单位,则各项对应的保险金额为以下基本金额乘以单位数。)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住院与后次入院间隔时间少于90天,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
举例说明
若您投保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3000元,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入住医院接受治疗,其间花费住院费210元、药品费1200元、其他医疗费用2000元,住院前及出院后共花费门诊治疗费500元,可获得:
1、 住院费:210X90%=189元;
2、 药品费:1200X90%=1080>1000元,故给付1000元;
3、 其他医疗费用:2000X90%=1800元;
4、 住院前后的门诊医疗费:500X90%=450>200,故给付200元。
一共为:189+1000+1800+200=3189元。
(假设以上费用均在我们保险责任范围内)
除外责任示例
■ 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
■ 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 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
■ 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
■ 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 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以上为主要责任免除,详细内容请阅读相关保险合同条款。
此险种不可单独购买,可附加在寿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