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几年前为自己的孩子上了保险,2年过去后看看没出什么事,觉得买保险花钱挺不划算,任凭保险专业人士怎么劝说都不愿再交续期保险费了。没想到又过了3年,家里突然失火,房子、财物烧掉不说,孩子也在这次大火中不幸夭折。他想起曾给孩子买过保险,就到保险公司登门索赔,并称保险单已烧毁,要求保险公司查找。保险公司一听是几年前的保户,不敢怠慢,组织人力从底档中查了个遍,才知他的保单早在3年前就已失效,跟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这家主人恍然大悟,方知不按时缴续期保险费,超过一定时期后,出了事是不赔的。
了解索赔手续
保险索赔是体现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最明显特征,许多人都是看到他人出险后获得科学、及时、合理赔付才成为保险保户的。但保险索赔要经过必要的程序,按有关规定履行必须的手续,还要提供必要的单据、文件,缺一不可。
比如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后,投保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填写出险报告,必要时还要协助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还要到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书,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被保险人户籍注销手续。
受益人到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等等,保险公司才能按规定赔偿处理。
相反,有的人在出险后,什么手续也不办,单据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关系,希望尽快拿到赔款,这种做法是不妥的。
就保险公司而言,理赔过程有数道审批处理程序,找不找熟人没有关系,倒是应该按保险索赔要求提供一切手续、单据,才能加快赔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