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上述作法大多是地方性或者非官方的,缺少全国性的统一安排;而且目前探索的地区大多经济条件比较富裕,这又可能会出现一种权利落差,即富裕地区的儿童享有较好的大病医疗保障,反之,贫困地区的儿童却享受不到。”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呼吁,应给予所有的儿童医疗保障。
朱俊生认为,儿童医疗保险不仅可以让任何病症的孩子都得到及时治疗,而且对解决诸多与儿童有关的社会问题都能起到重要作用。儿童医保体系的建立完善也可以帮助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存钱防病”的固有思想,还可使我国在儿童医疗方面实现与国际水平接轨。
“政府应着手制定中国儿童健康保险法,同时建立全国性的儿童医疗保险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李森恺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是在现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保险上完善儿童保险内容,全面体现低收费、全覆盖的儿童医疗保险原则。由社保执行,强制所有适龄儿童家庭投保,提高儿童医保覆盖率。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华和濮存昕则建议儿童医疗保险由社会各方共同设立,即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启动资金,父母为孩子缴纳一定保险费用,再由社会捐助一部分,并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共同帮助有重病孩子的家庭。
聚焦2我国积极保障特殊儿童生存和发展
洁白梦幻的公主裙、美轮美奂的芭蕾舞,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上,11岁的四川小姑娘李月曼妙轻盈的舞步让每一个观众都如痴如醉;然而,就在几个月前,那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中,她刚刚失去了左腿。据了解,像李月这样的残疾儿童目前全国共有600多万,另外还有57.3万左右的孤儿。这些特殊的孩子,彷徨而艰难地来到这个世界,却由于种种先天或后天的原因,被封闭在黑暗的一隅,犹如坠落人间的“天使”,折断了羽翼,无法飞翔!
不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这些特殊儿童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救助他们的呼声不断高涨,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特殊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残缺的花朵们搭建防护墙。
据了解,我国一直非常重视残疾儿童的权益保护,已将残疾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并积极开展特殊教育。“从人数上看,1978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的在校生人数为31000人,1996年为321000人,而到2004年,则达到了371800人。仅仅从人数上看,2004年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是1978年的12倍。”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系刘全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