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产限购令发布后,相关的婚姻证明、社保或个税证明如何开具呢?日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发布了这些证明开具的标准和流程。
【婚姻证明】
11处机构可办证明
据悉,购房时提供相应婚姻证明材料分为两种情况办理。
对于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且现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若当事人婚姻登记有档可查的,一方当事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办理;
若当事人婚姻登记无档可查的,双方当事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档可查的证明、户口本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登记的证明办理。受理单位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而对于达到法定婚龄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受理单位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此外,相关部门还公布了11处办理机构联系电话及地点:
济南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历下区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七家村37号 86416467
市中区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乐山小区南区七号楼8207865282078653
(离)槐荫区婚姻登记处 经三纬十一路332号 87067288
天桥区婚姻登记处 天桥东街13号 85872754
历城区婚姻登记处 华信路13-1号 88035460
章丘市婚姻登记处 章丘市明水桃花山路 81295727
长清区婚姻登记处 长清县城 87224403
平阴县婚姻登记处 平阴县城 87883912
济阳县婚姻登记处 济阳县城 84238867
商河县婚姻登记处 商河县青年路县民政局办公楼 84871928
高新区婚姻登记处 贤文南路南首劳动保障中心内 8887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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