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正文
 
社保局门卫11年无社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如果有个人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没有给他买社保,通常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市民顾建清上班11年了,单位一直没给他买社保,然而顾建清长期投诉无门他的工作单位就是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解决

  对于顾建清反映的问题,重庆晚报记者采访了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姓谢的工作人员。谢先生表示,将尽快向领导反映此事。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谢先生称,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还应该买齐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生育5种保险。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顾建清。顾建清称,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给他打了电话。该负责人称,今日上班后,立即着手解决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