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每月养老金加20元
由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多年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大多数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的情况,所以在解决他们的保障问题时,政策上给予了倾斜。其中“超龄参保人员” 领保计算待遇时,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超过一周岁,月养老金增加20元;再就是“超龄参保人员”可按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 60%、40%选定缴费基数;而办理补缴保费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超龄参保人员”,每超过一周岁,可减少缴纳一次性补缴费全额的3%,优惠上限为99%。
20%的缴费比例中有12%计入统筹账户,有8%计入个人账户。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其养老金计发与其他参保职工一样。 “超龄参保人员”、“其他未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及“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后,达到领保条件时,实际缴费年限与国家和省级政策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5月下旬开始窗口登记
5月中下旬起,对符合参保的人员进行审核登记、缴费核定,全面开展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业务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开设专门窗口,挂牌服务,提供优质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
6月起,我市将按时足额发放已参保补缴“超龄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