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立法者自认为做了足够严苛规定的劳务派遣,反而会成为众多企业集体规避新法责任的出口,甚至是惟一出口?
劳务派遣意外受宠
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这个本以为要被新劳动合同法打入冷宫的行业却意外地因为这部法而繁荣起来。
“在立法过程中,不少人跟我说,要按照现在法律这么严苛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死1/2也要死1/3。于是我们想,规范的力度够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一位参与制定新法的官员对南方周末说,“现在看来,我们是过于乐观了。”
的确是过于乐观了。在新法实施前夜,劳务派遣公司非但没有败象,反而异常火爆,不仅数量激增,连海外资金也都跃跃欲试。
“一家美国公司要给我们投大笔资金了。”12月7日,上海市众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粒兴奋地说。他的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为
长三角工业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制造业工人。
中国目前有近3万家从事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徐粒说,其中一家近期获得了这个行业迄今为止最多的单笔国外投资:1亿元。
劳务派遣公司的火爆,意味着有更多按照新法可以和企业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也就是说,他们将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在劳动合同法立法时,劳务派遣这种舶来的用工形式在中国已经蔚然成风。数据显示,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约有2500万人,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甚至1/3-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而
中央电视台在今年夏天的“大清退”前,曾是中国最大的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的事业单位,其派遣员工至少5000人,是有正式编制员工的两倍多。
曾在美国潜心研究一年美国劳务派遣制度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教授谢增毅告诉本报,采用劳务派遣,公司只要支付工资,理论上,其他的包括社保、辞退赔偿等各项责任可以全部转嫁到劳务公司。
正是出于对这种走向混乱的用工形式的警惕,劳动合同法单辟一节,专门规范和约束“劳务派遣”。
不料,事与愿违。现在很多企业,包括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员工改为劳务派遣。有的企业甚至让劳务公司公开竞标,以求把企业的成本和责任压到最小。
正是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增,劳务公司才欣欣向荣。“我听说现在很多人都想去做劳务派遣公司。”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官员说。
然而,企业和劳务公司双赢的代价,是大量老员工的情感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11月8日,中国银行四川德阳分行一位工作了十多年的代办员在无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威胁着当场和德阳分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另一家他们一无所知的劳务公司签署合同。“十多年来我工作兢兢业业,如履薄冰,由于工作出色多次被分行评为先进工作者、操作能手。分行多次许诺合同制员工在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后就可以转成正式员工,但这却只是多年来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代办员向本报写道,“本以为(新法实施后)今后的劳动用工条件会有所改善,不必再在比正式员工低一等的环境下工作,可万万没想到等来的竟然是更加悲惨的局面。”
据她介绍,本次中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有2/3都是在中行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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