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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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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计划生育手术费限额标准为:

  1、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

  2、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

  3、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5、输卵管复通术3000元;

  6、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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