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青岛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青岛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城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后的基金征缴、个人医疗账户、住院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根据要求,全市参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要分别制发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可持卡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两卡合一,住院更方便
家住胶州市的赵先生前几天从单位领回了刚刚换发的社会保障卡,据赵先生介绍,在医保市级统筹实行之前,在胶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都必须携带两张卡,一张是用作个人医保账户金的银行卡,一张是用于住院结算的住院卡,而实行市级统筹之后换发的社会保障卡则包含了以前两张卡的功能,这样住院或者买药的时候只需要一张卡就够了。
4月8日,记者从胶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根据医保市级统筹的规定,该市已经开始为参保职工发放全市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了。胶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共有参保职工14万人左右,其中70%~80%参保职工已经领到了社保卡。
五市社保卡已开始发放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实行医保市级统筹之前,七区参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分别使用统一的社保卡,但五市根据各自情况一般使用银行卡或存折来代替个人医疗账户金。根据《意见》要求,七区五市参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制发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自2011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个人医疗账户金按全市统一政策标准计入,参保人可持卡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原个人医疗账户金,以银行卡或存折形式管理的,余额按原办法用完为止。
五市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补换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五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部门负责。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五市已经陆续开始了发放社保卡工作。即墨市医保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职工都要更换,已经发放了一批了,有了这个卡住院就不用再来劳动部门办理报销证明了,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就行了。”即墨市医保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就医不受限是最大利好
《意见》规定,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后,七区五市参保患者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刷卡办理联网确认、直接结算,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及管理规定,并纳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的住院费用结算管理体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条规定也是被参保人公认的市级统筹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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