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目前确定的医疗费限额标准,可满足6种疾病的基本治疗。今后,随着在推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新农合基金情况,对病种范围和最高限额都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相关链接
如何进行申请、报销?
一、个人申报。凡0-14周岁患有规定的6种疾病、符合保障条件的参合患儿由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向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急危重症患儿无法进行正常转诊审批的,可先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审批手续。
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实现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提出保障申请。
二、初审转诊。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对患儿资质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转诊至救治定点医院,同时报当地民政部门备案。
三、复审入院。参合患儿持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烟台市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保障申请审批表》,到指定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登记。医院安排院内3名以上专家对患儿会诊,对符合救治条件的患儿安排入院。
四、补偿出院。患儿出院时,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补偿费用先由救治医院全额垫付,住院收费票据经患儿家长签字后医院留用,医院垫付费用其后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后拨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