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已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这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然而,有些地方却因此出现了退保潮,甚至出现了群体性事件,这多少让人感到意外。是农民工对政策了解不够,还是另有原因?
欣喜:农民工欢迎中央的好政策
1月4日下午2时36分,在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来自湖南的农民工赵晶领到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有了这张单据,走到哪里都可以接上养老保险关系,不用再为这事发愁了。”
这是自1月1日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来,苏州开出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第一单,也是江苏省内“第一笔”业务。
赵晶告诉记者,2003年4月起,他在苏州盈科电器有限公司参保缴费,截至2009年底,账户上实际缴费81个月,个人账户储存额为8242.2元。他准备回到湖南怀化,但一直为养老保险不能转移而着急,因为直接退保的话,无法拿到单位缴纳部分。“新政策出台后,我很高兴,国家的新政策真是及时啊!”
同样高兴的还有来自陕西渭南的杨婷婷。她2007年到江苏苏中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打工,谈起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她干脆地说:“国家发布的新办法考虑打工者的权益,这肯定是好政策。”
杨婷婷有很多老乡在全国各地打工,平时各忙各事,春节时才能聚一下。在一起时聊起过养老保险的事,只有少数人参加了,大家都觉得无法转移接续是很麻烦的事。“我有几个老乡,想过办养老保险,现在养儿防老的观念淡了,还是有退休工资最可靠,在无法跨省转移的情况下,他们不敢参加,现在好了。”
记者采访中发现,新政策出台后,农民工以前不愿参保的观念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40岁的毛红原一直在深圳打工,金融危机爆发后他回到老家湖南,准备另谋一份工作。记者问他是否购买养老保险,他很坦然地回答:“当时企业让我们选择买与不买,我是选择不买的。因为自己经常在外奔波,哪里有事做就去哪里,很难安定下来,这样就根本没法领取养老金,况且我也不想在高消费的城市里养老。在企业买了养老保险的同事也都在离开广东时跑去退保,买了又退,何必呢?”
如今国家允许养老保险金“全国漫游”,毛红原非常开心:“我现在就开始买养老保险,就算过几年再跑去深圳打工也不需要申请退保了。我们的确应该更新观念,通过购买保险来解决自己养老问题,儿女的负担就没有那么重了。”
无奈:退保的背后有难处
新政策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这让许多农民工一下子难以接受。从河南来南京打工的曹继华说:“国家这么规定,出发点也一定是为农民工考虑,但感觉上比较难接受,我们赚点钱不容易,等到退休年纪再拿钱,还是太远了。”
除此之外,农民工要求退保还有更多无奈和复杂的原因。
来自贵州的杨建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进入佛山一家工厂已3年半,养老保险缴费一直在涨,从当年每月78元涨到现在132元,据说马上又要涨到205元,而他的工资只涨了一点点,每个月只有1200余元,而家里穷,经济负担大,家里老母亲70多岁,小孩才两岁多,每个月除去房租、水电、生活费500元,还要往家里寄600元,仅剩100余元被扣掉买保险了。“退保这笔钱,是我唯一的周转资金,这对我很重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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