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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社保购房极易造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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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楼市“限贷令”和“限购令”双管齐下。3月2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再出“限购令”细则,明确非深户补缴税或社保也不能购房。昨日,有律师收到深圳首例虚假社保购房案的判决书。

  据世华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肖小平介绍,如果没有补充约定,那么补办虚假社保关系的买方在交易因此中断后,将要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能要按照总房张茂荣提醒:补办的虚假社保关系无效,而且一旦被银行发现可能会被拒绝贷款、无法过户,无论对买方还是卖方都存在违约风险。

  ■ 专家提醒

  钻空子 风险大

  3月2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再出细则,明确规定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也就是说非深户补缴税或社保也不能购房。“这一规定看似堵了补社保购房的空子,但还得看具体执行严不严,如何核查购房者是否临时补缴或虚假证明。”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王世界说,他认为如此情况下,法院对此类纠纷案例的判决很具有示范性,购房者应从中看到钻空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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