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国有、集体企业单位21%、个人8%;
私营企业单位20%、个人8%;
外来务工人员单位12%、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0.5%、1%、2%;
2011年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
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养老保险1680元---12603元20%8%必须参加
★2010年社会平均工资为4201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2011年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2603元。
★本市城镇和外埠城镇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的税前平均数为准。若无法确定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第一个月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在缴费年度内不能变更转载自百分网http://www.oh100.com,请保留此标记(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参保单位于每年的三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到社保中心核定参保人员新一年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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