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理人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窗口办理申领手续。申领社会保障卡时,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符合二代身份证相片标准的相片或相片电子文件和相关参保凭证,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为了确保发卡工作顺利进行,首次发卡对象的主体为各参保单位。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按照有关程序将新社保卡发放给各参保单位,再由各单位按要求发放给参保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社保卡的发放,按照有关程序将新社保卡发放至各街道、社区、学校,参保人员去所在社区和学校领取即可;对以自谋职业形式参保的职工,发卡方将按照有关程序将新社保卡发放至社会保险业务代办机构,参保职工去所在代办机构领取即可。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业务,信息中心还在社保大厦一层专门设立了社保卡业务综合窗口。
为确保社会保障卡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本次“新社保卡”会对参保人在太原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和太原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比对。新参加太原市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无需再制作原有的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如数据比对合格,将直接制作“新社保卡”,参保单位无需申报数据。
在发放“新社保卡”后的一段时间内,参保职工原先持有的“旧社保卡”仍可继续正常使用。“新社保卡”开卡后,可到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启用。暂时没有领到“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仍可继续使用“旧社保卡”。“新社保卡”的启用将继承原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可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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