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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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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8、城镇居民出国(境)定居、死亡的,历年个人缴费如何处理?

  城镇居民出国(境)定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还其本人、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9、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如何处理?

  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前跨省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除政府补贴外,可以全部转移,也可以一次性退还其本人。

  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前省内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全部转移。

  二、海南省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按海南省超龄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超龄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曾有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用人单位从业人员;

  (2)曾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3)曾经参加过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并已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或曾经参加过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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