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本是首要问题
中国社保的新一轮改革正在岁末年初之际频频发力。最新的消息是,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此前的2009年12月23日,2009年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在2010年内开展全国范围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制度”;随后新年之初,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酝酿有年的《社保法》也已经通过三审,外界普遍期待将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或晚些时候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从最近新政策的密集推出可以看出,中央高层要求推进社保改革的意愿正在不断加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此前的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到2020年建设覆盖城市和农村人口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治承诺,尽管并未公布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表,但本届政府依然在这一重要问题上进行着持续的革新。
但阻力显而易见,早在2007年底,就有媒体引述人保部部长尹蔚民在“两会”上的发言称,2008年将出台社保转移接续的办法。最终直到2009年底才得以推出。而有关社保法的审议|拖延、修改、争论的相关报道也已持续经年。
“原有的社保体系很大程度上是1990年代改革的产物,承担了为国企脱困的任务,包括养老、医疗等五大基本保险制度设计之初就没有考虑到诸如外出务工、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接近财政部的相关政策研究人士解释说。
而这些问题,正是制约能否实现上述承诺的关键。同时,社保体系改革不可能脱离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设立的各种政府机构,其中仅“新农合”这样属于全新创制的“增量改革”所遇到的阻力相对较小。而其他任何一项改革,都必然涉及既有利益格局。
而从现有改革动向看,最终需要突破的,亦将是对上述利益格局的决定性调整。
就新推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来说,落后地区往往愿意开展社保转移接续,而发达地区则并不情愿。“任何改革都是要有成本的,一项改革能不能推动,关键是要看谁愿意主动承担这项改革的成本。”上述官员表示。
由于中国户籍制度所限,此前很多农民工离开打工所在地时——这一般是发达地区——往往选择退保,而退保则给各农民工输入地带来了巨额的社保结余——退保仅能退走个人缴纳的8%,企业缴纳的20%不予退还。
前述官员透露,尽管他尚无法接触社保跨省转移接续的具体内部方案,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央财政一定对跨省转移接续中利益受损的一方有所补偿。否则这项政策难以推动。
事实上,钱的问题基本上是最关键的问题。比如与“跨省转移接续”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出则迅速从试点走向推广,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地方阻力。到2008年,相关数据说已经覆盖了9亿人。其筹资方式为,每个参保人每年缴费20元,而中央财政配套40元,可谓近年来所有社保改革举措中推广最为顺利。
随着“新农合”的顺利推广,“新农保”也被提上议事日程,进入试点阶段。这项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启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采取了“个人储蓄,集体补助,国家补贴”的形式。每人每月获得的55元基本养老金,绝大部分来自于中央财政。目前,中央财政已经计划为新农保试点区域提供30亿元的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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