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00年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实施了医保市级统筹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已基本完善,基金运行平稳、管理有效,城镇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已达到80.1%。
对农民和无工作的城镇居民,我市也提供了相应的医疗保障。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32元/人提高到目前的280-350元/人,从财政补助最初8元/人提高到目前的202-250元/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目前的其他居民620元、老年居民600元和学生儿童300元,财政补助水平已达到200-300元/人。在提高财政补助水平的同时,不断降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今年将力争达到70%。
拓宽帮扶渠道 实施积极长效的就业政策
张先生夫妇下岗后,在家门口开了个便利店。创业之初,张先生向银行申请了贷款,由于属于微利行业,张先生可享受到财政部门全额的利息补贴。
“政府建立了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贷款担保,申请人可享受基本贷款利率,如果是微利行业,则政府全额补贴利息。”南京市财政局社保处刘白龙处长向记者介绍说。“此外,对再就业人群,我们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以及免费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对于他们的再就业之路,财政不惜财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南京市政府还建立了青年见习制度。相关单位提供见习岗位,由财政支付给学生一定额度的生活费用,并给予单位100元/人的补贴,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因此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就业经历。据了解,获得见习岗位的应届生半数以上都被用人单位最终留用。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财政部门则侧重于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在这方面的投入每年都达到1千万元。同时,该局积极落实鼓励就业、创业政策,仅今年前三季度就安排3.5亿元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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