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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不愿延长缴费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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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7月1日起社会保障法实施,其中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将剩余年限补缴齐,同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供终止养老险关系的参保人填写。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社会保障法实施,其中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将剩余年限补缴齐,同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释疑

  参保人不愿延长缴费咋办?

  对此问题,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参保者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时,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即终止,不再享受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该办法不限户籍是不是本市,只要在京参保缴费即可。

  个人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需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填写后交与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当地社保经(代)办机构,为相关个人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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