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淄博市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轨。并轨后的参保范围将由原来的18周岁以上农村居民扩大到16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也由原来的淄博市平均标准40元左右,提高到现在各区县参保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市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并轨,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据了解,截至2011年8月底,淄博全市累计参保农村居民127.89万人 (其中:缴费人员87.22万人,免缴费40.67万人),收缴保费3.77亿元,发放养老金1.67亿元。“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各区县都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扩大参保面。”淄博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称。
以张店为例,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张店区农保处制定了《张店区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操作规程》并印发明白纸,明确了镇(办)、村(居)经办范围及职责,要求将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每家每户,将业务办理做细做实,确保应保尽保。“市民的参保热情很高,很多市民都自动缴纳养老费。”张店区农保处的工作人员称。
而新农保更是赢得众多农民的青睐。“入了‘新农保’,就能享受到政府的补贴,不入就没有,会算账的就会入。”南定镇一村民说。
为了鼓励农民和城镇居民参保,淄博市各区县不吝财力,对参保市民应给的补贴“不打折扣”地执行,部分区县的补贴标准还高于国家标准,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权益。
据了解,淄博正在探索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结合,以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大潮,解决城乡居民年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淄博市的农村居民及无业市民真正像城镇职工一样实现了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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