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一产从业人员员工化,推动在一产从业的农村劳动力与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稳定工资收入,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六类人将纳入就业困难人员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透露,本市首部地方性就业援助法规——《北京就业援助规定(草案)》即将出台。
该规定将明确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并难以实现就业的本市城乡劳动者,具体范围包括: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男满五十周岁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市绿化隔离、矿山关闭、资源枯竭或者受保护性限制等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登记后,纳入本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截至10月,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7%。明年,本市将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22万人,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万人。对于那些有就业愿望但自身找不到工作的就业特困人员,明年将通过开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全部得到“托底”安置。目前已开发出的公益性岗位有3万个左右,而每年的就业特困人员总数为2.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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