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 养老保险进口、出口“两头补”
所谓“进口”,是指市、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今年初定最低为110元。参保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或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县)政府或街道(镇)、社区(村)集体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缴纳部分或全部保费。
“出口”,即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据透露,南京在省定补助基础上,新增缴费年限养老金,每缴一年,养老金初步拟定增加10元。两种费用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对缴费人员的最低补贴标准、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公布。
养老待遇
本办法实施时,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南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自本办法实施之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据悉,南京今年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为100元,高于省定60元标准。本办法实施时,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南京市户籍不满5年,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须按规定一次性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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