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已在省本级单位参保人员停保后,转为以个人身份参保,个体缴费变更缴费险种。
注明:非本人办理的,需代办人出具由本人委托办理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按手印。代办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留复印件。
单位初次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1月30日至2月8日
内容:驻海口地区的省属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应到省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在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核定后到地税社保费征收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单位分立、合并、变更、注销登记
办理时间:1月4日至2月8日
内容: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终止、合(兼)并、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或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跨统筹范围转出及其他情形和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办理时间:1月4日至2月8日
内容: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身份、公务员标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户口性质、户籍地址等信息。
本文来自: 国际旅游岛商报网(http://www.hndnews.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hndnews.com/news/people/2012-1-12/37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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