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率先扩大医保个人账户支出范围,实现医保卡“全家通用”。与此同时,各类困难企业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等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也都一一化解。
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2722万人、1604万人、4885万人、2642万人、1990万人和682万人,比五年前分别增加了84.2%、41.9%、326%、64.6%、87.6%和391%。一张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保驾护航的社会安全网,已经在广东悄然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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